云府办发〔2014〕17号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4〕17号云岩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的通知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经济发展中心、黔灵镇: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的

    云府办发〔2014〕17号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

    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经济发展中心、黔灵镇: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及时跟踪、调度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及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适时监控,增强经济工作的预判性,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推进调度机制

    (一)调度时间(可视情况适时调整)

    1.经济运行调度:每月10日前;

    2.重大项目调度:双月15日前。

    (二)调度范围(可视情况适时调整)

    1.经济运行调度(上月完成情况和本月预计情况):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区88个重点项目;全区规模以上(500万元口径)工业企业;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重点房地产法人企业;其它需要调度的指标。

    2.重大项目调度(本月预计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重要经济工作,列为2014年省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建设项目,区委、区政府新增的重要经济工作内容和项目。

    (三)调度运作方式

    1.(1)经济运行调度:区统计局牵头,区发改、财政、工信、商务、住建、农水、投促等部门负责将本部门涉及指标数据进行分析上报,于每月10日前报区统计局(区行政综合大楼B806室,电话6679139)汇总,形成综合报告后报区政府;(2)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市对口部门所要求的内容(见附件1—5),负责收集上报数据,并报区发改、统计部门备份。

    2.重大项目调度:(1)各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要按要求填报(见附件6—8),并将收集到的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形象进度、完成投资、到位资金、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日前报区发改局汇总(区行政综合大楼B309室,电话6679026),双月须增加提供项目现场图片及每两个月的比对情况。(2)区发改局、区督办督查局要经常对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核实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区发改局要综合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并确定每次调度会的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等。

    (四)调度会议

    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每月定期召开综合调度分析会,区政府分管区长负责调度所分管单项经济指标。调度会听取区发改局和区统计局关于月度经济情况的汇报;听取区发改局对区在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各项目牵头负责部门对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汇报;对各责任单位提出的困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二、工作职责

    (一)区发改局: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投资进度,跟踪监测预警、及时调度,确保投资资金按时到位、投资项目顺利建设。

    (二)区统计局:加强与省市部门评估指标的适时跟踪,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区直部门和经济发展中心(镇)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指导各部门从方法上、制度上,对指标口径的理解,汇总部门资料,与区发改局共同进行监测调度分析。

    (三)区财政局:负责对全区税收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

    (四)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在每月8日前,将当月税收完成情况及情况分析报区财政局汇总。

    (五)区科技和工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对工业企业的产能、产品价格、产品产量、产销率、增加值、总产值、工业用电量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密切关注企业生产与产能、税收等相关指标的匹配性。

    (六)区投资促进局:掌握跟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关村签约项目,对我区实际利用外资,省外、市外到位资金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七)区商务局:做好商业企业的摸底,重点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预警,重点关注大型商贸企业大宗商品销售动态。

    (八)区旅游局:联合区商务局、各经济发展中心对全区住宿业营业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调度,重点监测星级住宿业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九)区住建局: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指导,实时监测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对房地产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加强与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的匹配性分析。

    (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非营利性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及报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市登记失业率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及时调度。

    (十一)区农水局:负责对全区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进行动态监测。

    (十二)区产业园区办、区棚改办、区东线建设指挥部、区大营坡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做好我区省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及有关信息、照片报送工作。

    (十三)各片区经济发展中心(镇):负责抓好本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工作,与区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

    (十四)区督办督查局:要对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行书面、电话及现场督查,定期印发督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区发改局要做好重大项目调度会的信息收集、资料准备工作,涉及的财政、工信、商务、住建、统计等部门要全程参与,大力支持。

    (二)各片区经济发展中心(镇)要全力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做好经济监测预警工作,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全面。

    (三)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信息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将每月部门负责的经济运行情况、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报区发改局汇总。区发改局、区统计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分别负责重大项目汇总报送工作及经济运行汇总报送工作。区各部门相关领导及信息员名单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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