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20〕2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此件公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08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2020年,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以下简称“一目录一规范”),规范基层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基本完成全区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021年,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8月底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张清单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参考“乡镇政府”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安排,同步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区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2020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本部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底前,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辖区所有街道办事处(镇)和区政府工作部门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区政府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6月底前,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要讲清楚相关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不给群众留疑问。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村(居)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六)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及时传递党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原“云岩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原“云岩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进行合并,组建“云岩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段
蓓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方
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江文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宏佳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振烨
(区发展改革局党委书记)

宋成强
(区教育局局长)

彭良剑
(区工信局局长)

张
露
(区民宗局局长)

     谢
宁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青
(区民政局局长)

程春燕
(区司法局局长)

税
鹏
(区财政局局长)

谢
勇
(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区分局局长)

周永胜
(区税务局局长)

     全佟云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
海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学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
鹰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闫永宁
(区水务局局长)

杨
萍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静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张江萍
(区卫健局局长)

     程晓丹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家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齐
云
(区审计局局长)

蔡佳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晓雯
(区统计局党委书记)

     汤慧红
(区医保局局长)

     高佐涛
(区商务局局长)

     胡敬方
(区科技局局长)

     姜
亮
(区投促局党委书记)

     杨
益
(区“三变”办主任)

     宋高伟
(区房屋征收局局长)

朱
新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钟关勇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街道(镇)主任(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方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政策和体制机制。

(2)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处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协助区政府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区政府办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街道(镇)、本领域、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云岩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事项

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

完成时间

1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底前

2.各单位或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街道办、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0年8月底前

3.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学校、医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2020年9月底前

4.建立区、街道(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区政府办、各街道办、黔灵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底前

2

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1.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度;

各街道办、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政府办

2020年10月底前

2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府信息管理、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

3.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等制度规范;

4.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形成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相应工作流程图;

3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区政府信息中心

2020年9月底前

2.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区政府信息中心

2020年10月底前

3.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

各街道办、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0年底前

4.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2020年底前

4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区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进中具体细化

2.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推进中具体细化

3.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推进中具体细化

5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区督办督查局、区政务公开办

2020年12月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007/t20200720_82679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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