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贵安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贵安教育管理处统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依法依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划片与统筹原则。在保持招生划片区域相对稳定的原则下,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贵安教育管理处统筹,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面谈)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简化入学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时入学。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贵安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

  详见附件2、附件3。

  五、招生办法

  (一)第一阶段招生

  招生学校: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

  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4日。

  招生方式:按《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2021年一至四年级招生方案》执行,详见附件1。

  (二)第二阶段招生

  招生学校:贵安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

  1.贵安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8日。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学校,详见附件2、附件3。

  (3)所需资料:拟入学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中小学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资料为原件和复印件。

  2.优抚对象子女

  (1)登记时间:5月28日-6月3日。

  (2)登记地点:贵安教育管理处(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405室)

  (3)所需资料:拟入学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优抚类别相关证明资料;小学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资料为原件和复印件。

  3.随机派位入学

  以下两类有意愿就读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随机派位入学。

  (1)第一类:湖潮乡范围内,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的湖潮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为充分利用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教育资源,切实解决湖潮乡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2021年该校向湖潮乡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的学校提供100个学位。

  ①登记时间:6月21日-6月24日。

  ②登记地点:湖潮乡人民政府

  ③所需资料:入学申请表;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中小学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资料为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位确认:报名数小于招生数直接登记就读;若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则由湖潮乡人民政府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湖潮乡人民政府须在7月9日前完成确定学位工作并将名单送交贵安教育管理处。摇号中签学生须在7月12日前到学校报名确认学位,逾期未到学校报名的视为放弃该校学位;未中签的学生返回划片学校就读。

  (2)第二类:湖潮乡范围内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户籍在碧桂园贵安一号、山语城、综合体三等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为解决湖潮乡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还未投入使用前,适龄儿童少年能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小区规模人口的“千人指标”,结合小区入住率进行测算,2021年为湖潮乡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的碧桂园贵安一号、山语城、综合体三等小区提供50个学位。

  ①登记时间:6月21日-6月24日。

  ②登记地点:相关小区物业

  ③所需资料:入学申请表;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其中小学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资料为原件和复印件。

  ④资格复审:贵安教育管理处将在6月28日至7月2日对申请入学资格进行审核。相关小区物业须在6月28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资料送至贵安教育管理处复审。

  ⑤学位确认。报名数小于招生数直接登记就读;若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则由贵安教育管理处于7月9日通过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将通过电脑摇号方式进行)确定学位。摇号中签学生须在7月12日前到学校报名确认学位,逾期未到学校报名的视为放弃该校学位;未中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三)第三阶段招生

  非贵安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登记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2.登记地点:各乡镇中心小学(完小)、初中学校。

  3.所需资料:拟入学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贵安新区有效居住证或在新区的房屋产权及入住相关证明;其中小学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资料为原件和复印件。

  4.学位确认。符合条件的,根据辖区学校提供的学位剩余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就读学校,申请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安排学校报名确认学位,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名的视为放弃在贵安新区入学。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贵安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责任单位
5月27日通过“贵安新区官网”发布贵安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贵安教育管理处
5月28日-6月3日完成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贵安教育管理处
5月28日-6月4日完成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招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小学(完小)、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
6月9日-6月18日完成贵安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报名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义务教育学校
6月21日-7月9日完成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随机派位入学工作:6月21日-6月24日,完成登记和资格初审工作;6月28日-7月2日,完成资格复审工作;7月9日,完成确定学位工作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湖潮乡人民政府、贵安教育管理处、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
7月23日-7月25日完成非贵安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审核登记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贵安教育管理处、各乡镇中心小学(完小)、初中学校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内招生方案或招生工作细则,依法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禁违规招生,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的如服从调剂分配,贵安教育管理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暂缓入学,并报贵安教育管理处备案。

  八、户籍迁入贵安新区时限

  户籍迁入贵安新区认定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前,5月28日及以后户籍迁入贵安新区的,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结合家长意愿,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附件:

  附件1.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2021年一至四年级招生方案

  附件2.贵安新区2021年小学招生计划、划片范围表

  附件3.贵安新区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划片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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